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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榴社区学生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办法

来源: 作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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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育优良的校风和学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重庆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和《重庆财经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对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以及在学校各方面工作和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学生集体,学校设置七大类荣誉奖项,包括综合类、德育类、智育类、体育类、美育类、劳育类、服务类,每类奖项下设置若干不同项目,为体现学校“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方针,鼓励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引导学生积极健康向上发展。 ?

一、综合类荣誉奖项: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三)先进团支部

(四)优良学风班

(五)先进班集体

(六)文明楼栋

(七)共青团标兵

(八)优秀共青团员

(九)三好学生

)优秀毕业生

一)文明寝室

二)共青团工作进步奖

二、德育类荣誉奖项

(一)最佳团日活动

(二)军训优秀连队

(三)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四)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

(五)优秀退役大学生

(六)军训优秀学员

三、智育类荣誉称号

(一)创新创业能力先进个人

(二)学术科技竞赛先进个人

四、体育类荣誉称号

(一)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二)优秀运动员

五、美育类荣誉称号

(一)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二)优秀学生社团

(三)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

六、劳育类荣誉称号

(一)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二)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三)创业先进个人

(四)优秀学生助理

七、服务类荣誉称号

(一)优秀团干部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三)优秀辅导员助理

(四) 优秀楼管会干部

(五)优秀心理委员

(六)宣传先进个人

第三条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简称学工委)负责学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具体日常事务由其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负责处理。评选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严格考核,宁缺毋滥。 ?

第二章 ? 评选表彰的条件及比例

第四条参评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一)参评学生先进个人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且在校就读时间一学年以上(军训类奖项除外);参评学生先进集体为学校现有正式建制一学年以上的在校教学班

(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道德品质高尚;

(三)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的,评选前一学年应无任何挂科课程

(四)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评定资格:

1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受到各类处分的;

2未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相应义务的;

3其他经学生工作部(处)认定不能参加评奖的情况。

第五条综合类荣誉奖项评选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及评定比例: ?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1政治建设好

1)组织团员青年深学笃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积极开展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开展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举行入团仪式、升旗仪式、集中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教育活动,引导团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组织基础好

1)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3)贯彻落实我校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工作;

4)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所属团组织、团干部、团员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发起率 100%

3活动开展好

1)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共青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学校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突出;

2)带领团支部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主题团日活动,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青年大学习平均参学率不低于90%

3)积极开展青年服务、志愿服务活动频率高、质量优,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学院学生总人数的90%以上,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校内具有较好影响。

4作用发挥好

1)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全校具有较好影响;

2)团员提交入党申请书比例高,团总支履行政治功能好,引领团员在社会生活中彰显团员先进性;

3)支部或团员获得市级及以上共青团表彰的优先。

5参评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排名前30%

6共青团工作被《草榴视频》《草榴社区》《草榴社区》等主流媒体报道或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直接获评;

7.‘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团总支总数的20%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具备先进团支部的各项条件,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形成具有示范作用的团支部活动,智慧团建系统里对标定级评定为5 星级; ?

2入党推优率、团员满意率、考试通过率、文明宿舍率、学科竞赛获奖率、体育测试达标率等处于同学院前列,青年大学习参学率100%,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支部总人数90%以上;

3支部活动丰富多彩,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劳动教育、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等方面成绩显著,得到媒体报道;

4年度内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集体荣誉称号的优先;

5‘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参评团支部总数的1%

(三)先进团支部

1组织建设好。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团结协作,团支部干部能力强,按期换届改选,能民主选举支部,并能建立支部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遵守有关制度,三会两制一课、支部组织生活、团员证管理、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团费收缴、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推优入党等工作执行正常,智慧团建系统里“对标定级”评定为4 星级;

2团员管理好。团干、团员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草榴社区》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校、学院的各项活动,体现出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无一名团员受纪律处分。支部团员连续3 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为0%

3班风学风好。互帮互学,遵守纪律,考试无作弊现象,全支部团员平均成绩在同年级中属于前列;

4支部活动好。团支部能围绕引领青年思想、助力青年发展、凝聚青年力量主线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且富有成效的团支部活动。第二课堂工作规范,科技创新工作有成效,校园文化活动有特色。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支部总人数80%以上。团支部开展“青年大学习”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平均参学率不低于 90%

5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参评团支部总数的15%

(四)优良学风班

1参评班级需在学年初填写“优良学风班级”创建申报表,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优良学风班级”的计划、措施,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生处备案,申报的班级才能参加评选本学年“优良学风班”;

2组织参加学习经验交流、学习竞赛等有意义的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两次;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浓厚,大力开展“一帮一”的学习帮助和贫困帮助等活动;

3遵守教学管理规定,一学年内全班上课出勤率在90%以上,作业无抄袭和拖欠现象,考试无违纪行为;

4参评学年全班平均挂科人数不超过8%

5.参评学年班上两学期的学业警示率平均值不超过6%

6班级受纪律处分者;

7学习风气好,全班学习成绩在本年级中名列前茅;

8班级有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且无寝室违纪情况

9“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20%

(五)先进班集体

1参评班级被评为该年度优良学风班;

2一学年内全班上课出勤率在92%以上;

3参评学年全班获评“文明寝室”的人数在10%以上,且无寝室违纪情况;

4参评学年全班平均挂科人数不超过6%

5“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10%

(六)文明楼栋

1楼栋公共设施维护情况良好,楼栋公共设施无人为破坏状况

2重视楼管会组织建设,楼管会干部工作积极性,楼栋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营造良好公寓文化氛围,并在公寓管理各类评优活动中名列前茅

3楼栋卫生安全和文明守纪情况良好,学习风气浓厚

4.楼栋有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

5“文明楼栋”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总数的 15%

(七)共青团标兵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异,平均成绩80 分及以上,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考评名列在支部前15%以内;

2积极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学年内累计服务时长30 小时以上;

3综合素质好,获得文艺、体育、创新创业任一类型比赛市级以上奖项。在学术科研、见义勇为、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有先进事迹者优先;

4共青团标兵”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团员总数的 1%

(八)优秀共青团员

在我校注册半年以上的团员或保留团籍的党员,带头缴纳团费;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思想意识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保持团员先进性,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青年大学习”参与率 100%

2行为举止好。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3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本领过硬,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且各科平均成绩良好以上,综合素质考评名列在支部前40%以内,体育成绩70分以上;

4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团员总数 5%

(九)三好学生

1参评学年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参评学年综合测评德育考评成绩班级排名在前30%以内,智育成绩班级排名在前20%以内;

2身心健康,《草榴社区》成绩中等或体育成绩75分及以上;

3“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 5%

(十)优秀毕业生

1.基本条件

1)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2)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综合奖学金;

3)综合素质测评为班级前 40%

2.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荣誉称号;

2)在校期间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3)为社会或学校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校内外产生良好反响,为学校取得了重大荣誉;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国际组织等单位就业和赴国内外高校继续深造;

5)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经校评审领导小组认可。

3.“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全班人数的 15%,两次获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评选比例适当增加,不超过全班人数的20%,三次获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评选比例不超过全班人数的30%

一)文明寝室

1团结向上:寝室成员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上进,爱国爱校,团结和谐;

2学风优良:寝室具有浓厚的学习氛围,成员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有创新意识,学习成绩优良;

3文化活跃:寝室有鲜明的文化特色,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展示自己的才艺技能,寝室文化丰富多彩;

4内务优秀:按照《草榴社区网址》,一学年内月内务检查均分达满分2次及以上; ?

5寝室成员自觉遵守《草榴社区》和其他与公寓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6寝室成员学习态度端正,无挂科课程;

7“文明寝室”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寝室总数的 15%

二)共青团工作进步奖

1团的工作和活动扎实开展,在基层组织规范性、校园文化品牌建设、网络新媒体建设、志愿服务工作、创新创业、学风建设工作中较以往取得明显进步或成效,形成其中一项或几项工作的品牌特色,在青年中产生较大影响;共青团工作被媒体报道或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数量较上一年增加比最高;

2.“共青团工作进步奖”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团总支总数的 10%

德育类荣誉奖项评选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一)最佳团日活动

1活动内容充实,联系本支部团员青年实际,思想性强,有特色 ?

2活动形式新颖,有吸引力,寓教于乐 ?

3活动效果好,团员青年反响好,能在全校起到示范推广作用

4有计划书、总结书、通讯稿、照片等相关活动资料 ?

5.团日活动参加率100%

6获得过“优秀团日活动”

7最佳团日活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参评总数的20%

(二)军训优秀连队

在军事训练、作风纪律、内务卫生、活动组织和军训会操等方面综合表现突出。具体要求如下:

1军事训练:积极参加各项军事训练、学唱军歌等集体活动,出勤率高;团结一致,有较强的集体观念;精神饱满、情绪高昂,训练效果显著;

2作风纪律:严格遵守军训纪律和校规校纪,无违规违纪行为;各项活动组织纪律严明,无迟到、松散现象;听从指挥,令行禁止;

3内务卫生:被褥叠放整齐,床面整洁;室内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卫生间、阳台、室内地面、门窗玻璃干净清洁;

4军训会操:整体队列会操成绩突出;

5军训优秀连”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参评总数的20%

(三)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1在校园文明建设、班风学风建设、道德诚信建设、助学助残、尊老爱幼、维护社会秩序、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

2. ?评选学年正考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3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5%

(四)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和遇到重大伤害或困难的学生,顽强拼搏、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表现突出;

2. 评选学年正考成绩无不及格科目,且综合素质考评列全班前 50%

3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不限,凡符合条件者,学院均可推荐

(五)优秀退役大学生

1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在政治、思想、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服役期间投身强军实践、爱岗敬业、爱军精武,在重大演训活动中表现突出

3退役复学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积极参与学校国防教育和征兵宣传活动

4学业优良,能按时按质完成作业,勤奋刻苦,虚心好学,每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低于全班的前50%无挂科课程; ?

5.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严于律己、作风正派,群众评价好

6.“优秀退役大学生”的评选比例不限,凡符合条件者,学院均可推荐

(六)军训优秀学员

1军训意识端正,态度认真,无请假、旷训、迟到、早退情况;

2尊敬教官、指导员,服从管理,一切行动听指挥;

3能够高质量完成各项军体动作;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军训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军训优秀学员”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参评总数的5%

智育类荣誉奖项评选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一)创新创业能力先进个人

1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1)根据我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在A类或B类中创新创业方向竞赛中获奖;

2)根据我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在C类或D类中创新创业方向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省(部)级创新创业项目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4)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创新创业类学术论文;

5)获得发明创造奖励或者专利证书。

2学科专业竞赛获奖名单由教务处统一认定,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获奖名单由双创中心统一认定,申报先进个人奖项的类别应与支撑材料的类别相对应;

3“创新能力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不限,凡符合条件者,学院均可推荐

(二)学术科技竞赛先进个人

1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1)根据我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在A类或B类中与专业学科相关的竞赛中获奖;

2)根据我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在C类或D类中与专业学科相关的竞赛中获奖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科类学术论文。

2学科专业竞赛获奖名单由教务处统一认定,科研项目立项名单由科技处统一认定,申报先进个人奖项的类别应与支撑材料的类别相对应;

3“学术科技竞赛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不限,凡符合条件者,学院均可推荐

第八条体育类荣誉奖项评选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一)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1个人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1)根据我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在A类或B类竞赛中获奖;

2)根据我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在C类或D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集体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1)根据我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在Ⅰ级 A 类或Ⅰ级 B类竞赛中获奖;

2)根据我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在Ⅱ级 C 类或Ⅱ级 D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

3“体育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不限,凡符合条件者,学院均可推荐,申报先进个人奖项的类别应与支撑材料的类别相对应。

(二)优秀运动员

1个人或集体取得以下奖励之一:

1)在学校运动会中获第3名及以上奖励;

2)在学校“体育文化节”“体育文化月”系列赛事中获一等奖荣誉。

2学年体育课程无挂科且平均分超过75分; ?

3“优秀运动员”的评选比例不限凡符合条件者,学院均可推荐,申报该奖项的类别应与支撑材料的类别相对应。

第九条美育类荣誉奖项评选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一)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1个人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1)根据我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在A类或B类竞赛中获奖;

2)根据我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在C类或D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集体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1)根据我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在Ⅰ级 A 类或Ⅰ级 B类竞赛中获奖;

2)根据我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在Ⅱ级 C 类或Ⅱ级 D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文艺类竞赛获奖名单由校团委统一认定,申报先进个人奖项的类别应与支撑材料的类别相对应;

4“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不限,凡符合条件者,学院均可推荐

(二)优秀学生社团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严格遵守《草榴社区》,无任何违规违纪情况;

2在我校学生社团年检中获评“合格”及以上,在“星级社团”评定中获评“三星级社团”及以上;

3组织完善,团结向上,管理科学规范,成员凝聚力强,每学年按时、按规定召开学生社团会员(代表)大会,且每学期开展学生社团活动次数不少于4 次、学生社团团日活动无未开展记录;

4积极开展社团活动,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建和谐校园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社团的经费使用合理、管理规范,原则上社团活跃会员人数在30 人以上;

6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活动,且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者优先;

7“优秀学生社团”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社团总数的30%

(三)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

1所在学生社团在年检中获评“优秀”及以上,在“星级社团”评定中获评“四星级社团”及以上;

2所在学生社团满足参评“优秀学生社团”条件;

3“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的评选比例不限,凡符合条件者,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均可推荐

第十条劳育类荣誉奖项评选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一)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2.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需符合以下条件两项及两项以上:
? ?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撰写实践报告,并交回实践单位加盖公章的回执单;
? ? ?2)参加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一院一镇街专业实践项目,进社区参加活动5次以上,并能积极撰写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 ? ?3)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返家乡”社会实践,并在活动当中表现突出;
? ? 4)有典型事迹,在实践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不限,凡符合条件者,学院均可推荐,申报先进个人奖项的类别应与支撑材料的类别相对应。

(二)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生,正式注册为我校青年志愿者,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生活;

2严格遵守《草榴社区》,热心公益事业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原则上服务满一年,一年内服务时长为40小时以上;

3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主动,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成绩突出;

4本学年度无违纪现象发生;

5学习成绩良好,本学年度无不及格科目;

6在科研攻关、社区服务、心理援助、物资保障、舆论宣传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优先推荐;

7.“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注册志愿者总数的 1%

(三)创业先进个人

1创业项目已经启动且事迹突出或取得营业执照者

2已有创业实体并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或所创企业初具规模且带动一定数量就业。为我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优先评选

3创业典型事迹对青年学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4.“创业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不限,凡符合条件者,学院均可推荐,申报先进个人奖项的类别应与支撑材料的类别相对应。

(四)优秀学生助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参评学年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课程;

3参评学年连续在岗时长不少于6个月

4.在勤工助学岗位上,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表现突出。

5优秀学生助理”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各用工单位参加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总人数的 20%,不足1人的按1人计

第十一条服务类荣誉奖项评选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一)优秀团干部

具备“优秀共青团员”的各项条件,担任团干部半年以上。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热爱团的工作。工作勤奋,锐意创新,开拓进取,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做出较为突出的成绩;

2热心服务同学。密切联系同学,主动排忧解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严守团的纪律。严于律己,作风扎实,求真务实,坚决去“四化”、强“三性”;

4学习成绩优秀。各科平均成绩良好以上,综合素质考评名列在支部前30%以内;

5优秀团干部与优秀团员不可同时获评;

6“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团干部总数的 15%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在经学校有关部门或学院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或在班级担任学生干部,任职一学年及以上;

2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并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办事公道,原则性强,群众基础好、威信高,在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做出较好成绩,能够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3参评学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综合素质德育考评成绩班级排名前30%以内,智育成绩班级排名在前40%以内;

4“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 5%

(三)优秀辅导员助理

1思想政治觉悟较高,担任辅导员助理期间,爱岗敬业,热情为同学服务,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积极配合辅导员老师完成新生的入学教育和军事训练任务,引导新生尽快熟悉校园环境、适应大学生活

2深入学生,与学生联系紧密,准确了解新生思想动态,及时向辅导员反映新生在思想、学习、生活上的实际问题与困难

3参评学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综合素质考评列班级前40%

4“优秀辅导员助理”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 15%

(四) 优秀楼管会干部

1自觉遵守《草榴社区》和其他与公寓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参评当年无挂科课程;

3积极配合楼管会主任、园区生活老师和楼栋宿舍管理员工作,认真执行学生公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检查工作;

4在楼栋中积极开展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坚持原则,热心为楼栋同学服务,能主动向楼管会主任、园区辅导员和相关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以及楼栋管理服务等问题;

5能在楼管会工作中起好带头作用,所在楼管会工作突出,评选学年所在楼管会考评结果排名靠前;

6“优秀楼管会干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楼栋学生干部总数的 15%

(五)优秀心理委员

1工作满一学年,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课程;

2参加心理委员培训且成绩认定合格;

3了解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识别心理异常的学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援助。每月“心理健康状况月排查”中的结果异常学生,给予必要的支持,在老师的指导下关注同学的后续心理动态,做好班级学生的安全、反馈工作;

4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积极组织、参与学校和班级的心理健康工作及各项活动,并有活动记录。校心理中心举办的活动获奖同学优先;

5.“优秀心理委员”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心理委员总数的 20%

(六)宣传先进个人

1在学校宣传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为我校形象建设起到良好作用;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宣传活动,表现积极主动,成绩突出;

3.在个人发展、团队协作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4.“宣传先进个人”评选名额为20名。

第四章 ? 评选程序及表彰办法

第十评选程序

(一)班级自评。辅导员指导班级开展评议工作,在综合素质考评的基础上,由学生集体或本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公示;

(二)学院初审。学院成立学生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初步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

(三)学生工作委员会复核。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学院提交的初评名单及材料进行复核,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分管校领导召集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提交校长办公会的审议名单;

(四)学校审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校长办公会审定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予以表彰。

第十三条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由二级学院等额推荐,同一学生,原则上只能报1类,事迹特别突出的,由学院把关,最多可报两类先进(占学院相应类别的总指标)。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 ?

第十被评为先进的个人及集体,学校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

第十先进个人的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并在全校范围宣传报道获奖者先进事迹。 ?

第十六条凡在评选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其评选资格,已经获得荣誉称号和奖金的,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获奖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如果发现学校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视情节严重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 ? ?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草榴社区》《草榴社区》《草榴社区》同时废止。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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