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我院2015年参军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系认真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 应往届参军入伍毕业生
2、 在校生参军入伍学生
3、 参军入伍退役复学学生
二、申请依据及原则
各系根据《草榴社区》(财教[2013]236号)进行宣传,申请人根据该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三、接收材料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接收时间:2015年9月6日——2015年9月12日
接收地点:学生处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范老师 023-65172605
附件:1、《草榴社区》
2、《草榴社区》
3、《草榴社区》
学生处
二○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